美国开始大规模退税:354亿美元已到账,大批进口商拿回关税

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5月12日披露,截至5月11日,美国已累计处理约354.6亿美元关税退款(含利息),相关退款已陆续发放至进口商银行账户。

此次退款主要涉及特朗普政府此前依据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征收、后被美国法院裁定存在法律争议的部分关税,包括“对等关税”及部分芬太尼相关关税。

美国海关已处理超12万份退款申请

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Brandon Lord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交的声明:

截至5月11日上午7时,美国海关已收到126237份退款申请,其中86874份申请已完成核实,涉及约1510万条符合退款条件的进口记录。

美国海关表示,目前约15%的退款申请被驳回,主要原因包括申报信息错误,或申请中包含不符合退款条件的货物。

截至目前,已有约830万票货物完成退款处理,退款金额合计达到354.6亿美元(含利息)。

退款对象主要为美国进口商

根据美国海关公布的退款规则,退税遵循“谁缴税、退给谁”的原则。

退款直接发放给在美国海关备案的“登记进口商”(Importer of Record,IOR),即美国报关单上的法定纳税主体。

美国海关预计,本轮退款最终可能涉及约33万家进口商、超过5300万票进口货物,总退款金额约1660亿美元(含利息)。

其中,大部分退款涉及此前针对中国商品征收的关税。

中国出口商涉及的几种情况

对于中国出口企业,美国海关规则显示,不同贸易模式下获得退款的方式存在差异。

• 若中国企业在美国设有子公司,并由美国子公司作为进口商完成清关及缴税,可直接申请退款;

• DDP(完税后交货)模式下,若中国出口商承担美国进口报关及关税责任,也可作为进口商申请退款;

• FOB、CIF等传统贸易模式下,进口商通常为美国买家,退款原则上由美国进口商领取;

• “双清包税”等模式下,如实际进口商为物流公司或货代企业,退款一般由对应进口主体申请。

美国法院相关裁决仍在持续推进

美国海关表示,退款申请通过“CAPE”系统处理。

该系统于4月20日正式上线,进口商需通过CBP在线门户提交“CAPE Declaration”申请,并提供ACE账户及银行信息。

目前,美国海关优先处理尚未最终清算(unliquidated)以及清算后80天内的报关记录。

与此同时,美国围绕特朗普时期关税合法性的司法程序仍在继续。

今年2月,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部分关税措施无效。随后,特朗普政府又依据“122条款”对全球商品征收10%的临时关税。

5月7日,美国贸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实施的10%临时全球关税违法,但该裁决目前仅适用于提起诉讼的企业及华盛顿州。

特朗普政府随后提出上诉。

5月12日,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批准暂缓执行相关裁决,意味着10%的全球临时关税目前仍继续生效。